依据档案 化解矛盾
发布日期:2014-08-20 浏览次数:254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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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滨海县东坎镇坎东居委会支部书记杨某到滨海县档案馆查找有关农村租赁资产管理方面的文件。据他本人讲,现在东园组村民要求平分资产承包金,村干部认为这违法国家政策,没有答应,但拿不出文件依据,导致矛盾激化,该组群众扬言说:“要是再拿不出依据来证明你们的说法,我们就集体上访”。村干部非常着急,到处寻找相关文件都没有结果,最后在上级农工部门有关同志建议下来到县档案馆试试。由于来得匆忙,杨某既未带身份证,也没有单位介绍信,但情况特殊,事情急,局领导非常重视,一边安排人员先查找相关文件,一边安排人员核实来者身份及有关情况。最后工作人员在1996年滨海县委全宗里找到了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农工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1996]年23号),当他看到文件中明确规定“拍卖收入属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纳入集体资产范畴统一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和挪用”时,他非常激动地说:“太感谢了,早想到来你们这儿就好了,也不会让矛盾激化到群众要上访的程度,你们帮了我们的大忙,这下我们说话有依据了,矛盾就能顺利解决,真的非常感谢!”在确认杨某身份后我们迅速给他提供了复印件,为他顺利化解矛盾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群体集体上访事件再一次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