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为办理国家定补手续提供证据
发布日期:2009-07-16 浏览次数:22584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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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响水县周集乡孙某去县馆查阅其父亲参加解放战争后退伍回原籍的相关档案。据孙某回忆,其父亲是在1947年或1948年参军入伍的, 1950年左右退伍回乡,具体时间他已无法确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退伍军人遗属可以享受国家补贴。现在父亲去世多年,退伍证已遗失,没领过国家定补,也无人能证明其参军历史。孙某本人多次到县档案局、县民政局、周集乡民政室查找父亲的相关材料,但都没有结果。后听别人说五十年代响水隶属于滨海县,可以到滨海县档案馆查查看,他抱着试试看的心里来到滨海县档案馆。经工作人员耐心地接待,调阅响水划县之前所有民政科的档案,最终找到了孙父50年退伍回乡时的登记表,并为他提供了复印件,考虑到他生活困难,还免去了所有费用,他非常感谢,激动地说:“真没想到,几十年前的东西在滨海能找到,你们还这样的热情帮助我们,真是太感谢了”。通过这份档案,为他能顺利办理享受国家补贴手续提供了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