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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受市委、市政府表彰

发布日期:2009-10-13 浏览次数:4766
   2008年,我市在获得第三批江苏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基础上,经复查,顺利通过验收,继续保持江苏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创建工作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盐城市档案局被表彰为先进集体,盐城市档案局徐永康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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